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可免费接收通过公对公转递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档案。
但对于中专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面存放的,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不予接收的。
这种情况有2种解决办法,一是中专毕业时间短的,可联系原中专学校教务处或班主任,说中专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户籍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予接收,需要学校重新接收,公对公转递,看是否能给你办理;
二是原中专学校不给办理的情况下,还可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中专档案激活存档,将你的中专档案存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保管。这样第二学历毕业后,非统招学历档案就可直接申请档案合并,而不是非统招学历建档存档。
当然对于本人没时间、闲麻烦、不知道如何沟通或处理的,可以委托给盘锦代办档案的机构办理,大家可在线咨询优选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