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个人档案需存储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机构中,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个人档案拆开了,影响了档案的真实性和保密性,通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不予接收的。建议大家先联系个人档案原保管单位,看是否能接收你的档案,重新审核,确认档案材料无丢失/破损/修改等情况的,重新密封,并通过机要通道转递到通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存 。
当然,如果您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后,无法给你拆开了的个人档案重新密封,还可以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档案密封+激活,通过人才机要通道转递回通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这样,你拆开了的个人档案才能正常流通,为你考公考编、评职称、落户、退休等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