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档案管理规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可直接通过高校专用“邮政EMS标准快递”, 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籍材料)。
因此,函授本科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是不符合枣庄市人事局档案接收法定形式的。同时函授本科毕业生档案属于学籍材料,需与统招的高中(或中专)同等学历的前置学籍档案、大专档案一起,公对公转递到枣庄市人事局才会被接收。
当然,如果您大专属于统招毕业生档案,已在枣庄市人事局存放的,可直接联系枣庄市人事局申请档案合并,如下图:
函授本科毕业生档案存放到枣庄市人事局后,本人可拨打档案查询电话 0632-3325223 查询,也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
最后,如需要开具存档证明的,可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渠道进行办理:
线下:如果本人不方便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书,来我处办理相关事宜;
线上: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依据档案出具相关证明”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