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是从高中或中专开始建立的,不管是从学校毕业,还是单位离职后,个人档案放到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淮滨县人才交流中心是会审核高中档案的,以确定接收的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缺少档案转递材料等。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淮滨县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个人档案时实行告知承诺制。
拟接收的淮滨县人才交流中心应当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流动人员补充相关缺失材料。
因此,个人档案放到淮滨县人才交流中心,被告知缺少高中档案材料或其它档案材料的,一定要按规定时间补充好缺失的档案材料,避免未来在考公考编调档政审时,因自己毕业时间太长,或高中学校撤销或合并等情况的,无法补办高中档案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