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人才中心可接收胶州户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还可接收单位已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开户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其新接收员工的人员档案。
但对于档案在自己手里的,不管是离职后还是毕业后拿在自己手里的,都是不接收个人存放档案的。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对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因此,胶州人才中心人事档案托管条件需严密包封、有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大家可通过胶州人才中心人事档案托管咨询电话0532-88913750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