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人才服务中心可接收流动人员范围内的人事档案,依据自身情况,可通过个人或单位名义申请档案存放:
个人存档:
a.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方雇员;
b.跨地区流动人员。
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大港世纪大道48号天津大港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申请人身份核对无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档案接收法定形式的,即可开具调档函。
需注意,如果是从国企、央企等单位离职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委托他人开具的还需开具委托书。
单位存档:与我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企业所招录的人员。
天津大港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存放处地址大港世纪大道48号,档案咨询电话022-63224583。需注意的是,人事档案在天津大港人才服务中心五年内没有交档案保管费而被人才市场等机构封存的,也会被认为是“死档”,只需要补齐代管费、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