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地户籍来讲,在上海就业单位是国企、央企等的才能接收你的人事档案,否则私企是无法存放人事档案的。
虽说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但对于上海这座特大城市来讲,在上海工作,单位不接收人事档案,同时没有在工商注册地人才开户用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是不能放到工作所在地的上海人才中心保管的,建议大家可存放户籍地人才中心保管,千万别拿在自己手里。
2024年上海公布了取消居转户的条件,对于在上海工作,满足当地条件,通过人才引进、积分落户等申请落户上海后,那你的档案就可在上海人才保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