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从国企、企事业单位离职或辞退的,可以将本人档案转到户籍所在的磐石市就业服务局办理个人委托存档,获得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同的档案服务。档案不用从公服中心转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区公服中心传输的档案影像,为失业人员提供服务。
另外,失业人员还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保险金申领卡或市社保局失业科开具的失业人员证明,到磐石市就业服务局档案科填写《XX市失业职工个人人事档案寄存申领表》办理托管手续,领取《人事档案寄存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