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毕业生档案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以莒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例,在接收毕业生档案时会审核档案是否密封完整,档案里是否有档案目录清单和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材料不全的,签订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书后可先予接收再补充档案材料,或与原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
但对于毕业生档案里少东西又补不了的,可与原学校协商沟通,看是否可以开具证明材料,咨询莒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否可以用于存档材料用。但这种情况对于大家考公务员、事业编等是否有影响,得看政审单位的具体要求。
另外,毕业生档案托管莒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各1张;
2>从单位未满1年离职的,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需提供;
3>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档案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档案所有人的委托书(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手印)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