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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事档案到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23 16:46:32|阅读:636

  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郯城县人才人事档案代理、托管工作,大家可通过档案咨询电话0539-6107407了解人事档案接收需要什么材料;

  转离职后人事档案到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需要将其档案密封,密封处盖章,还需提供离职证明、身份证等材料,申请调档函后,由原单位通过机要或者EMS邮寄到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对于离职后人事档案自提的,可能档案内是缺少离职证明的,因自提还缺少档案转递通知单,还不符合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接收受理条件的,是会被拒收的,就会成为无效档案。

  针对这种情况的人事档案,大家可先咨询原单位看是否能补开离职证明和档案转递通知单,按照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要求,通过机要通道或邮政EMS渠道转递。

  如不能的,人事档案在手里的就需要委托给三方档案机构办理死档激活,再按照档案转递要求,将人事档案存放到郯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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