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托管受理条件是:接收流动人员档案,但需要先开具调档函;
青海省户籍,或在青海省就业的流动人员,可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向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详细流程如下:
1>流动人员/用人单位向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提交存档申请;
2>审核通过的,提交存档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离职证明等材料;
3>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出具调档函;
4>持调档函到原档案管理机构提取档案;
5>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材料:
a.通过的,经办人签订委托托管协议书;
b.不通过的,档案材料不全者退回原单位补齐;
6>办理存档证明,大家可携带身份证到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现场开具;
7>档案登记入库,大家可登录“青海人社通”APP在线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