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寄存个人档案是不需要支付保管费的。根据国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了人事档案保管费的收取,所有公共就业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都必须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服务。这意味着,当我们把档案寄存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时,无需支付任何管理费用,国家承担了这些单位对档案进行管理的费用。因此,我们可以放心地将档案交给这些机构保管,而无需担心费用问题。
档案托管的地点包括:
1. 暂留学校:刚毕业的毕业生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或者要考研),可以向学校申请暂缓就业。但学校只能保管学籍档案有限的时间,通常为两年。
2. 寄送公司/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档案接收管理权,可以由单位接收、管理档案;而民营企业、私企、外企没有档案接收管理权,通常会将员工档案放在公司所在区的人才市场。
3. 主动打回原籍:如果毕业前没有主动处理档案,未办理《接收函》给学校,学校大多数情况下会默认将档案派遣回生源地的人力资源管理局。
正确存放的档案,如果需要转档,可以直接让存档机构帮助走公对公通道调档。以上是有关档案托管的相关知识介绍,如有疑问,请点击全国档案托管服务系统线上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