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可接收个人或单位委托保管的人事档案,符合调档条件的为其出具调档函。
但对于离职后人事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的,显示是不符合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件的,这种情况有2种解决办法,让大家选择:
一是找原档案保管单位,看是否能重新接收,出具劳动合同、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提交本人身份证,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调档函。再由本人携带调档函给原单位,按照调档函要求公对公转递档案;
二是找档案服务机构,人事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被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拒收,原档案保管单位无法帮忙激活的,你考公考编单位要资格审核,要档案保管证明的,是需要通过档案服务机构激活人事档案放到户籍地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就能为你提供政审服务,处理档案保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