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是忻府区的流动人员可向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交人事档案接收申请,忻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原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室)搬迁至忻府区胜利路61号学道西街口(忻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人事档案不能在个人手里保管。
因此,人事档案在个人手里向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交档案存放的,是会被拒收的!对于从国企、企事业单位离职后,个人自提人事档案在手里的,原单位是没有责任再次重新接收,并通过单位公对公渠道帮你转递的。
所以,人事档案想存到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并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正常转递的,在自己无法办理激活的情况下,建议大家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激活,存档到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后就算激活了,这样不管你是考公务员、事业编、落户、退休等,人事档案都是能为你提供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