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在有人事权的单位或同等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放的,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同意调出的商调函,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凌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的申请。
对符合档案接收条件的,开具调档函,从原档案保管单位(或人才)对公转递到凌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符合要求的,档案接收入库;不符合要求的,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单位(学校)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流动人员补充相关缺失材料。
但对于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10年了,是不符合凌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件的,因此是无法开具接收函,也无法接收档案的。对于退休或落户等需要人事档案的,建议大家直接找三方档案服务机构给你的人事档案办理激活,存到户籍地凌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即可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