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档本人咨询并提交申请材料,如拟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离职合同;
2>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对符合档案接收条件的开具调档函;
3>原人事档案存档单位办理档案转递,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十条第二款,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4>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档案,材料齐全的,为你人事档案办理寄存托管手续;但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的,档案退回原单位补充材料;或个人填写档案承诺书,办理先存后补;
5>档案登记入库;
6>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开具存档证明。
但需要注意的是,从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离职后拿在自己手里,是不符合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寄存托管条件的。如果你现在入职新单位要调档的,推荐大家将在自己手里的人事档案委托给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先办理人事档案激活,再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递人事档案到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即可免费办理人事档案托管。
最后,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除人事档案外,还可接收存档人的党材料和团材料,但不接收党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