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4号)关于对曾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或拟转往以上单位的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的要求。
因此,对于从国企、企事业单位离职,个人自提或单位将人事档案给到个人,一直在自己手里,不符合龙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件,自己无法激活办理存档的,新单位入职或落户等需要人事档案的,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人事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的是可以找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激活存到龙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就可为你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