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才中心人事档案接收须知:
1>廊坊市本地户籍;
2>在河北省人才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单位和河北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完整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权的单位或人才保管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存档(经办)人可依据廊坊市人才中心人事档案接收流程办理:
1>申请(经办)人申请办理代理手续,提交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材料齐全及时办理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3>人事档案纸质材料原归属单位通过走机要或专人送取到廊坊市人才中心后,接收人审核后确定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的就可办理档案接收手续,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后,廊坊市人才中心可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4>最后工作人员将人事档案移交至廊坊市人才中档案库房,库房管理人员及时将档案进行整理、分类、装订、上架保管。
但对于人事档案从原归属单位拿在自己手里,不符合廊坊市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自己联系人才中心、原档案归属单位都无法帮忙接收激活的,那人事档案就需要找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才能激活存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