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人才中心可接受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但开封、封条未盖单位公章的档案都不予以接收。
乌鲁木齐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由学校通过EMS/机要邮寄方式将人事档案转至乌鲁木齐人才中心托管。
非乌鲁木齐户籍的,由现工作单位开具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确认该毕业生在乌鲁木齐注册的企业单位工作后,乌鲁木齐人才中心向档案现存部门开具调档函,档案存放部门通过EMS/机要邮寄方式将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至乌鲁木齐人才中心。
同理,从国企、央企、企事业单位离职后,人事档案在原单位的,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离职证明等材料,选择到乌鲁木齐人才中心窗口或网上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即可开具调档函;
当然,对于本人没时间到乌鲁木齐人才中心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开具调档函的,还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