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档案存放的,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档案存放申请条件和办理进程。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因此,个人档案存放在原单位(或学校)、同等级的人才服务中心的,向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离职证明等材料的,档案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可开具调档函;
存档人携带调档函到档案存放地提交,会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这样个人办理档案转递存放,自2015年起是不收费管理费的。
但如果你个人档案从学校或单位拿在自己手里的,是不符合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件的,找档案原归属单位也不重新接收对公转递的。那就需要花钱找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先办理死档激活,再存到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后,即可免费且长久地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