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人社局依据《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是无法接收自带的个人档案的。
正确的档案转递方式是,除应届毕业生外,按要求提供材料给易县人社局,开具调档函,再交由个人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按规定先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邮件方式进行。易县人社局可接收具有易县户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包括后续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成人继续教育学历的人员,可将本人档案存放在县县人社局免费且永久保管。
否则,对于从学校、单位,拿个人档案到自己手里的,联系易县人社局是不予接收,也是无法开具调档函的。
最后,个人档案变成死档的,可先自己依据档案拿在自己手里的原因,联系档案原保管地,看能不能接收,帮你重新整理审档后,对公转递易县人社局保管;
如原单位或学校不管的,自己无法给个人档案激活的,只能通过三方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激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