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才服务中心可接收所有符合流动人员范围的个人档案,不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个人是党员身份的,其党员档案可以和个人档案放在一起,也可以分开存放。
宝清县人才服务中心设有流动大学生党员支部,可接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宝清籍应届大学毕业生,并其人事档案在本中心保管的党员党组织关系,一般保留2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的基层党支部。
个人档案在原学校或单位保管的,存档(经办)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从国央企及企事业单位离职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宝清县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工作人员审核,在档案接收范围内且符合档案接收条件的,即可开具调档函,由档案原保管单位,按调档函要求公对公转递存档;
但对于违背档案管理规定,个人档案在手里的,联系宝清县人才服务中心不给接收的,个人档案变成死档,自己无法解决档案问题的,是可以通过档案激活代办机构全程代办个人档案激活存档的。
最后通过微信小程序“龙江人才”查询本人档案显示已登记入库状态的,你的个人档案就没事了,就激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