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可接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1>在龙泉市注册或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在龙泉市本级单位(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档案;
3>与龙泉市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按照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流程开具调档函,从档案原保管单位公对公转递,如下:
1.申请
申请(或经办)人向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也可登录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在线申请;
2.受理
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档案在手里,工作单位未在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开户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3.激活
原单位把人事档案交给本人交到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被拒收的就失效了,一是可以联系原单位看是否能以单位名义对公转递;二是找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提供你的人事档案、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重新审核整理后,以人才名义帮你对公转递;
3.再次申请开具调档函
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意人事档案调入,即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4.转递
依据你提供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要求,通过走机要或邮政特快渠道对公转递的方式,存到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后,你的档案就算激活了。
最后,人事档案在手里的,户籍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是理应拒收的,如户籍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无法帮忙给激活档案;但又知道你档案在手里的,无疑是会增加人事档案激活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