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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接收个人档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1-11-08 17:25:11|阅读:350

1、 省内在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可以把档案存放在当地的人才中心。

2、 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可将档案存放在当地的人才中心

3、 档案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能够含有虚假信息。

4、 档案不能够被拆封,也不能够缺少材料

5、 档案必须是公对公转递,个人手里的人才中心是不会接受的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没有时间可以找优选智嘉档案服务机构帮您解决档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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