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 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因此,个人档案在原单位或学校的,符合存档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递的个人档案,临朐县人才市场是不得拒收的;临朐县档案工作人员接受档案时会拆开审查,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手续不完备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接收单位应要求原管理单位补齐或核查清楚,否则可能会退回档案到原单位。同时除存档单位或流动人员本人主动要求转出的外,不得强制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转出。
最后,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自己到临朐县人才市场提交存档申请被拒的,是需要找档案原归属地、或是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重新审核整理,确定档案材料后,再对公转递到临朐县人才市场的,就能按规定接受你的档案,否则你的个人档案就是失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