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人才市场可接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含;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为例,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递档案。严禁将档案交由毕业生自带和保管。
因此,对非普通高等教育来讲,自考毕业后档案学校邮寄给个人的,是不符合潍坊人才市场接收档案条件的,个人无法对公转递,自考办或学校不给寄的,自考档案失效后,是需要找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对公转递,存到潍坊人才市场后就能正常转递流通了。
最后,以自考学历报名考研、考公务员、落户等需要转递档案的,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选择“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实名认证后,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即可完成档案转递手续,是无需本人到现场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