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市户口或本市就业(入职时由工作单位办理委托存档)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员的个人档案,转递时通过机要通道或邮政特快渠道符合受理要求的,自2015年起是可以免费存到石家庄人才市场保管的。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员个人委托存档的,携带身份证到石家庄人才市场档案窗口提交存档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是能当场开具《人才流动商洽函》的,个人携带《人才流动商洽函》去原存档机构提交,对公转递到石家庄人才市场后,档案材料齐全的接收;档案缺少材料的,经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档案中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先予以接收,或与单位协商退回补充完整后予以接收。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向石家庄人才市场提交存档申请,是不符合档案受理要求,也无法给开具《人才流动商洽函》的,这种情况就需要大家依据自身情况,看是通过档案原保管单位,还是委托给三方档案服务机构重新激活,按照石家庄人才市场档案受理条件对公转递的,你的个人档案就能存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