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才市场个人档案接受条件:
1>在省本级注册或在杭州市西湖区纳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具有杭州市西湖区户口的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
3>未就业的西湖区户口生源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4>具有杭州市西湖区户口的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5>外国企业常驻省本级注册或杭州市西湖区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6>具有杭州市西湖区户口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7>具有杭州市西湖区户口的其他流动人员。
浙江省人才市场个人档案调入办理流程:
1>申请
向浙江省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或通过“浙里办”APP进行掌上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
浙江省人才市场收到申请材料后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3>办结
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意人事档案调入,即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4>送达
当场或自助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最后,对于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杭州西湖户籍的,需要先重新激活档案存到户籍浙江省人才市场保管;但对于“先落户后就业”人员来讲,需要个人档案的,需要先激活存到户籍地,再联系浙江省人才市场提交存档申请材料,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