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档案是指军地单位、人员在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那原部队撤编档案还有吗?档案丢失可以补办吗?
部队撤编档案还有吗
部队撤销档案还有,根据《军队档案条例》第三章,档案形成与管理第二十七条,
撤销单位保管的档案,按照原隶属关系移交其上级立档单位档案室或者档案馆;撤销单位的军史馆、图书馆、荣誉室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移交其上级立档单位档案室或者档案馆。
原部队撤编档案丢失怎么办
按《军队档案条例》,军队档案按照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档案和定期档案。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为永久档案;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为定期档案。
永久档案在立档单位保管的期限不超过10年;永久专业档案在立档单位或者业务部门保管的期限通常不超过20年。定期档案保管期限为50年。
因此,原部队撤编档案丢失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到立档单位或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机构进行查找!
部队的档案丢了可以补办吗
部队的档案丢了可以补办,按《军队档案条例》,团级以上单位参谋部门或者履行相应职能的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立档单位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永久档案。
个人档案移交地方时,所在单位应当留存档案的数字复制件,并于5年内移交军队档案馆。
因此,部队的档案丢了,属于团级以上单位参谋部门的可找本单位补办档案材料;军级以上单位,独立的师级单位,以及其他档案数量较多,内容系统完整、具备独立管理条件的单位,可找立档单位补办!
以上部分内容参考自:军队档案条例-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