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早于2008年毕业生的档案中很多是没有学生登记表的。如果是这种情况,毕业生向原毕业院校提出补办学生登记表申请,提供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原件,待院校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学生登记表。
档案中没有学生登记表是谁的责任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将学生登记表作为学生类档案的关键材料。因此,2008年之前毕业的同学档案中有很多是没有学生登记表的,这也不是谁的责任。各高校也针对此政策提供了,往届毕业生可以到学校网站下载《高校新生入学登记表》的入口,方便大家补办。
档案中没有学生登记表如何补办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档案中没有学生登记表补办流程——
1.毕业生向原毕业学院提出开具档案不含有学生登记表证明的申请,所在学院辅导员审核材料并根据学生信息填写相应模板;
2.学生拿着填写好的模板到行政中心;
3.学生处盖章后随即领取。
以上部分内容参考自: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档案缺少学生登记表怎么开证明材料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在国家需要时,高等学校应当提供所需的档案原件或者复制件。
因此,档案缺少学生登记表,联系原院校,提供学生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原件,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具“学生登记表”材料缺失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