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如果丢失,在评定职称时,拥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通常会得到优先考虑。因此,即便已经在职,仍然需要妥善保管好教师资格证。如果万一遗失,也无需过于担心,因为可以进行补办。那么,补办的步骤是怎样的呢?
教师资格证丢失补办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补办申请表: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3. 遗失声明: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关于教师资格证遗失情况的声明,并提供刊登该声明的报纸原件或复印件。
4. 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的一寸或两寸彩色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根据当地教育部门要求)。
5. 其他材料:某些地区可能需要额外材料,如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具体要求需依当地教育部门的通知为准。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流程:
1. 持证人在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自己档案的准确性,复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档案保管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2. 持证者需登录教师资格网“教师教育”栏目下载《xx市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补正申请表》,并填写与原申请材料一致的信息,准备三份,盖章后签署“属实”。同时,认定机构在书面补办申请中需注明“同意补办”。
3. 持证者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当地覆盖县的报纸刊登,高中及以上学历可在覆盖全市的报纸上刊登,例如重庆日报、晚报、晨报、商报等)。
4. 持证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和一张小二寸证件照,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证手续。
补办申请提交后,原发证机构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将新证邮寄到您指定的地址。请注意,如果您需要紧急使用教师资格证,可以提前联系认定机构申请加急补办,通常需要额外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由认定机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