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由于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变化,或者自身党员意识较弱,可能导致其被视为口袋党员。在这种情况下,党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时与转出或转入的单位联系,以申请恢复党组织关系。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经党委组织部门的审查决定,党员身份可以被恢复。然而,对于在口袋党员期间表现不佳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可能面临被开除党籍的风险。
口袋党员恢复后是否可以转移党组织关系呢?
可以透露的是,口袋党员在恢复党籍后是可以转移党组织关系的,但这个过程需要遵循特定的步骤和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口袋党员需找到愿意接收其党组织关系的新党委组织部门,并提供补充个人信息和缴纳欠缴的党费。此外,还需要联系原党支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如果转移至省外,还需要提供党员档案材料清单及相关证明,或者提交党员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在完成这些必要步骤之后,党员即可向新的接收单位提交材料以恢复党组织关系。
在恢复过程中,如果原转出单位不愿意接收或存在其他客观原因,若党员本人没有不良记录,可以主动补足党费,要求原转出单位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 updated 系统信息。但若党员已在原党组织系统内完成转出,且该组织不愿意重新开具介绍信的情况,未完成转接的将继续归原党组织管理,已完成转接的则由新接收组织管理。
因此,口袋党员在恢复党籍后,可以进行党组织关系的转移,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所在地党组织的规定,完成所需的程序和材料准备。
另外,党员在恢复组织关系后需重新参加组织生活吗?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党员在恢复组织关系后需重新参加组织生活。每位党员都必须被纳入某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接受党的监督。在此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更需参与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没有任何特殊党员可以免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恢复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按要求加入适当的党组织,并积极参与组织生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