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或因外出学习、工作、生活等原因,在一地停留 6 个月以上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递涉及的部门
转出地党组织
原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的党组织承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审核党员信息的职责。例如,高校毕业生需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或所在学院党组织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接收地党组织
若转入工作单位,应与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取得联系;
若转入居住地,需联系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若转入人才服务机构,需联系当地人才市场党组织。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如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负责跨地区、跨系统的组织关系转接审批工作。中央直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亦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办理转接手续。
转接党组织关系所需材料
转接党组织关系所需材料,因转接类型(转入或转出)及党员身份(在职、退休、待业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为常见情况的材料清单:
转入党组织关系
基本材料: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电子或纸质形式,省外转入需提供纸质介绍信);党员档案存放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从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经原党组织盖章的党员信息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或代办委托书)。
按身份补充的材料:在职党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地址不一致,需额外提供租赁凭证);退休党员需提供退休证、户口本或长期居住证明;待业党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户口本或长期居住证明。
转出党组织关系
省内转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党组织领取党员材料。
省外转出:除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党组织名称,同时由原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