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中,部分党员因未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形成 “口袋党员” 现象。“口袋党员” 的存在,暴露出部分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忠诚度不足等问题。此类党员选择性忽视党员身份,将自身混同于普通群众,拒不履行党员义务。更有甚者,将党员身份异化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仅在有需求时亮明身份,无需之时则隐匿不报,逃避责任担当,在关键节点无法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确认调动需求和接收党组织
明确调动原因(如工作变动、居住地变更等),并与拟接收党组织进行沟通,确认其同意接收组织关系。
准备材料
恢复党组织关系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身份确认文件等)。
入党志愿书、发展转正材料等党员档案材料(跨省调动可能需提供复印件或清单证明)。
近期党费缴纳记录。
提交调动申请
向原党组织提交书面调动申请,阐明调动原因、拟接收党组织信息,并附上准备好的材料。原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开具新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办理调动手续
持《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完成组织关系转移。
接收党组织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通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后续事项
及时补缴调动期间的党费。
积极参与新党组织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
六、党员恢复组织关系后,如何继续参加组织生活?
党员恢复组织关系后,可通过以下方式继续参加组织生活:
(一)明确组织归属
恢复组织关系后,党员需确认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主动与党组织取得联系,了解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党组织会将党员编入相应支部,确保其正常参与。
(二)按时参加活动
常规组织生活:包括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员应按时参加,认真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特殊组织生活:如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红色教育等活动,党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履行党员义务
积极缴纳党费,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关注党内动态,通过阅读党刊、参加培训等方式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四)保持沟通与反馈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组织生活,需提前向党组织请假,并说明原因。
及时向党组织反馈个人思想和工作中的问题,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五)融入党组织生活
积极参与党组织的讨论和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与党员同志交流互动,共同学习进步,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