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接收函是在处理随军家属进京、人才引进随迁、干部夫妻分居等过程中向人社部/中组部/北京市人才工作局申请落户时需要提供的文件之一。
进京接收函需要哪个部门盖章?
1、若为工作单位,需盖人事专用章。
2、若为人才市场,需盖档案管理专用章。
3、接收函通常由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毕业生。
4、社会实践表可在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盖章。
5、在实习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可在该单位盖章,均为有效方式。
解决夫妻分居也是落实户口政策之一。规定夫妻双方京外方如按在京工作方式申请,需提交同意接收函。
工人单调也是解决北京户口政策之一,配偶或子女如以在京工作方式申请,需提供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
随军家属可申请进京落户,按在京工作方式落户,需提供在京单位人事档案同意接收函。
博士后出站落户,需提供在京单位档案同意接收函。
同意接收函需由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开具,大多数民营企业无人事权,故不能开具。在民营企业工作者如何开具同意接收函?
可委托人才中心代开具,以受委托方名义帮助开具,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