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是通过介绍信来证明党员身份,以便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承认其身份并加入相应党支部和党小组,参与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各级党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执行这一工作。
党组织关系转出应该怎么办理
1.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首先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证明,然后本人携带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转移手续。
2. 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出具的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明确标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名称。
3. 若当前级别的党委(总支)无权直接转接组织关系至党组织单位,需携带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获得另一份介绍信。
4. 党员持介绍信前往目标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由此单位出具介绍信报到所在单位的党支部。
授权范围:
在不同范围内,各级党委组织部可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包括县级、市级、省级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党委组织部门。
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工作,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凭证。需加强对转移过程的管理,避免出现错误,并防止伪造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应使用统一格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清晰,不得篡改,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应标明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介绍信由党员自行携带,若无法自携则需通过机要或邮寄方式传递。
内容参考河北生态环境厅https://hbepb.he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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