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相关工作要求,自2017年11月起,党员组织关系开始实行网上转接。若组织关系转往省内单位,则只需要办理网上转接手续,无需提供纸质介绍信;若组织关系转往省外单位,则需办理网上转接手续并提供纸质介绍信。
正式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要转移个人档案吗
原则上,组织关系和档案应随人一起转移。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可以适当查核党员档案。对于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值得一提的是,档案与党组织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可分开处理。如需将档案转回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具体程序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各地程序可能略有差异。
另外,在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持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需妥善保管,不得毁坏或篡改其内容,否则介绍信将作废。
2. 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表现党的观念、纪律要求的必要措施。党员应及时联系接收单位办理转接,不可长时间滞留组织关系。一旦确定接收单位,原则上不再更改手续。
3. 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同时转出组织关系。正式党员档案通常归入人事档案,需及时转出。预备党员档案则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处理。
4. 若党员连续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或履行党组织分配工作等,无正当理由,依据党章规定将被自行脱党处理。
5.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后,党员隶属关系将随之改变,应在转入单位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并承担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