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的相关规定,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同时也具备直接相互转移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能力。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凭证
在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时,必须出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因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且地点较为固定的,应该按照规定办理正式组织关系的转移,进而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会随之调整。党员应在新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并及时交纳党费,同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组织关系转移方式
党组织关系的转移一般是通过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的,这个过程涉及从原党组织到接收党组织的直接转接,省去邮寄环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全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或其他相关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审批和业务办理。这个流程包括原党组织在线发起转出申请,系统自动生成介绍信,接收党组织可以在线接收或拒绝该申请。此外,系统还提供介绍信查询、移动端申请审批、自动生成电子介绍信及一键打印等多种功能。
2. 对于尚未接入相关系统的党组织,转接过程需要持有纸质版的介绍信进行办理。这包括省内党员利用灯塔系统进行转接,以及省外党员和特定行业人员需携带纸质版介绍信进行办理。
3. 对于尚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组织,党员需按照现有规定,凭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线下办理。在报到后的两周内,接收单位的党组织管理员需在线接收党员的组织关系,而党员须在开学的两周内将个人档案材料交接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综上所述,尽管存在线下转接的情况,但党员组织关系的主要转移方式是通过网上转接系统,而非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