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员工作调动的过程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必须随之转移,以确保党员能够参与新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履行应尽的党员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关于党组织关系的转移,以及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党组织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仅需提供介绍信,无需提交完整的组织档案。
2. 组织档案即指党员的个人材料,若为正式党员,这些档案与人事档案是一起保存的。个人无法自行获取这些档案,若需要调动档案,必须申请调档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步骤
1. 党员在进行组织关系的转移时,首先需在原党支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随后由本人携带证明前往上级党委(总支)办理转接手续。
2. 上级党委(总支)依据党支部出具的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其中需明确标注出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的名称。
3. 如果该级党委(总支)无权处理党员调往新单位或迁居地的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则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去上一级党委申请办理。
4. 持有介绍信的党员前往新单位所在地的党委或基层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最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新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及流动党员活动证需统一进行管理。对于这些文件的印制与保存都是极其严肃的事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所需的印制费用应从党费中支出,严禁向党员个人收取任何工本费或发证手续费。使用后产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及存根需妥善保存,一般保留期限不少于10年,过期后方可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