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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办理转移?

发布时间:2021-11-23 16:24:55|作者:优选智嘉|阅读:329


Q1

企业职工基本和居民关系如何衔接?

优选智嘉答:人员直接向其企业职工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提出归集申请,并提供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区(户籍地)名称,不再出具缴费凭证。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的具体信息由归集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归集地社保机构完成企业职工关系归集手续后,判断人员是否符合企业职工待遇领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向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发出制度衔接联系函,两地协同办理后续衔接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且申请人放弃延长缴费,同意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归集地社保机构直接向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Q2

职工和居民关系转移是否需要转移基金?

优选智嘉答:需要转移基金。人员从城乡居民转入城镇职工的,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城乡居民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缴费年限。

人员从城镇职工转入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的缴费年限。

Q3

在同一地,既有职工又有居民是否需要办理转移?

优选智嘉答:需要办理转移。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城乡居民基本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两种制度的地在同一设区市或县(市、区)的,在办理衔接手续时,亦应按《暂行办法》规定划转个人账户基金(含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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