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朋友在进行组织关系转移时,未能及时办理,导致自己成为了所谓的“口袋党员”。“口袋党员”的现象暴露出一部分党员理想信念的不坚定,对党缺乏忠诚,选择性地淡忘自己的党员身份,混杂在普通群众中,未能履行党员的义务,未能服务于人民。有些人甚至将党员身份视为个人利益的工具,关键时刻拿出来用,而不需要时则故意隐匿,拒绝承担应有的责任,无法在关键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还可能逐渐腐蚀党的整体,削弱党的根基。
那么,究竟“口袋党员”的组织关系该如何处理呢?
“口袋党员”指的是那些未能将组织关系转入正式组织,而是将其保留在原单位、学校等地的党员。他们虽然长期在外工作或学习,但仍保留在原籍地的党员身份。简单来说,就是党员的组织关系与其实际所在地不一致,好像被“装在口袋里”一样,因此得名“口袋党员”。我们需要首先关注并解决这一问题。
口袋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落在什么地方
首先,党员需找到愿意接手其党组织关系的新党委组织部,并进行接收手续。这通常包括补录相关信息和缴纳未付的费用等步骤。
其次,党员需向原党支部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如果是跨省转移,还需提供党员档案材料清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党员档案材料。
最后,在找到新的接收部门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待审核后即可恢复组织关系。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党员的组织关系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避免因管理不善而影响党员的身份和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党组织关系可以接收的地方包括: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固定工作单位并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通常会编入其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而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则一般编入其实际居住地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关系应转入经常居住地的园区、楼宇、村(社区)、街道(乡镇)等党组织。如果村(社区)不愿意接收组织关系,党员应询问具体原因,并在必要时向更高一级的党组织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