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档案法》,个人不应该私自保管档案,因为档案是公务员、考研、评职称、落户、退休等重要审核材料之一。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就会存在篡改嫌疑,无法保证档案的真实性。
自行将档案交给人社局进行存档是否可行?
首先,需要了解个人保管档案会导致档案变成“死档”。要激活档案,需要将其交由相关机构审查,确保档案资料完整且未被篡改。之后才能办理激活手续,重新密封档案,并将其托管在人社局。
如何激活个人保管的档案?
1. 可以咨询户籍地人才中心,按照其流程激活档案。但需要注意的是,人才中心不接受个人携带档案办理,需通过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或单位进行公对公转递。
2. 可以联系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让其重新盖章封存档案,并开具调档函,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转移到人才中心。
3. 也可以找原毕业学校,让其重新审核档案并盖章密封,通过ESM学生通案转到人才中心。
4. 专业档案服务机构也可以帮助封存和激活档案,并存放到人才中心。
激活后的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1. 激活后,正确的档案存放也很重要,可以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事局,根据工作地点和情况确定存放地点。
2. 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也可以将档案放在单位保管,因为这些单位有管理权限,对升迁有利。
3. 如果档案仍然是学籍档案,可以考虑将档案放在原毕业学校里,这对考研究生的同学来说是很方便的。
总之,根据《档案法》,个人不应该私自保管档案,而是应该将档案交由有权限的机构或单位进行存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