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接收非京籍人员的人事档案。非京籍人员即便以单位名义于北京存档,离职后亦不允许在京内进行档案平移。
档案从外地转入北京的渠道有哪些
档案从外地转入北京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国企、央企或企事业单位调档:若外地人所在的京内单位属于国企、央企或企事业单位,该单位可直接开具调档函,从外地档案存放地将档案调至北京。员全日制学历转移:通过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考试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其档案可从外地转入北京。
人才引进、积分落户等:凭借人才引进、积分落户、应届毕业生落户等途径,档案能够从外地转入北京人才资源服务公司进行长期保管。
夫妻或家庭成员调京:涵盖配偶调京、人才引进配偶随调、留学生回国家属随调、驻京部队家属随调、公务员家属随调、中央遴选干部调京家属随调等情形。上述情况均需进京函方可完成档案转移。
采用以上方式均要求在京方单位具备落户名额,并由人才工作局 / 人社部 /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进京批件、调档函。档案从外地转入北京一般通过机要通道,除落户审核外,档案从外地转递至北京走机要通常需 2 - 3 周时间。
非京籍人员档案存放
档案存放地点
非京籍人员可将档案存放在北京的人才市场或北京市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在北京无常住户口,且档案存放不应给个人在北京的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存档流程
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社保缴纳材料等相关资料。
向档案接收单位申请档案转递函,同时将档案从外地转至北京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并与转递函一同存档。
归档后,可能需在人事代理手册或流动人员人事信息登记表上签字,以完成整个归档流程。不接收外地档案的情况
尽管北京部分单位(如央企、国企、事业单位)有权接收外地户籍人员的档案,但多数私企不具备存档权力,故外地档案极有可能无法存放在此类单位。此外,北京不接收外地档案可能还涉及户口与编制问题,这些均为影响档案存放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