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接收函是外地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人才引进随调、干部落户随调、随军家属落户、博士后落户、留学生配偶落户等初审阶段的关键材料,需要按要求填写申请理由并提交的。现在常见的办理同意接收函的方式有3种,如在京单位及单位无法委托人才开具的,是需要自己找北京人事代办机构接收档案并办理同意接收函的,具体的流程、所需材料及时间等都可以咨询我们的档案老师。
同意接收函是什么
同意接收函是京外人员进京落户申报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材料,适用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人才引进随调、干部落户随调、随军家属落户、博士后落户、留学生配偶落户等,需在落户过程中提交的,以保证您户口进京后有单位能接收你的档案!
怎么办理同意接收函
1>在北京具有人事授权和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需注意配偶在京单位是私企、民营,北京的高校、医院、事业单位等工作,由于不是事业编制或体制内的岗位,单位也无法开具同意接收函;
2>单位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了委托存档户的,提供京外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以及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单位委托的人才开具。
3>北京人事代理机构开具,具体的可以咨询我们优选智嘉的档案老师。
同意接收函开具后换工作需要重新开具吗
如上图同意接收函有单位名称,那对于同意接收函开具后换工作是否需要重新开具,与你北京落户审核进展有关;如同意接收函开具后提交,还在审核阶段的,那就需要重新开具;但由申报单位、主管单位、市局审核通过落户的,由落户区人才开具调档函了的,一般是不需要开具的,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