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是由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交材料,并在落户初审阶段,提交在京具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出具的档案同意接收函,经由申报单位、主管单位、市局审核通过落户的,由落户区人才开具调档函,交由原籍人才中心审核,符合档案转出条件的办理档案进京。档案材料齐全且有档案身份的,档案政审通过的,才能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北京市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
(一)学历学位类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的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八年且年满30周岁;
(二)职务类
(4)事业单位处级(六级)以上管理人员;
(三)职称类
(5)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取得中级职称满三年的人员;
(7)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等级满三年的人员;
(四)奖励类
(8)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
(9)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10)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五)其他
(11)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生活困难较多、年满35周岁且分居满两年的人员。
北京市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需满足的3个条件
北京市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申报单位是人才工作局的,双方在人才局注册并与所在单位关联,如在京无房产的,建议提前咨询在京方单位是否能接收你的户口。如需要配偶单位能接收户口的,配偶单位是私企无集体户的,是无法接收户口,会影响到最终落户审核结果的。
北京市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办理材料
北京市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档案政审要求
1>工作和档案均在京内,提供在职证明和档案进京时的档案转递单、行政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行政和工资介绍信有一即可);
❕️对于档案在手里,交给单位保管,缺少档案转递单的,建议是转回原籍人才,公对公转递进京。
2>工作在京档案不在京,提供在职证明和京外存档机构的存档证明,且在职证明需明确档案进京后的存档机构;
3>工作和档案均在京外,提供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和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
部夫妻两地分居档案进京,依据单位政审要求,档案有从高中-最高学历档案材料、党员材料、档案身份(工人/干部),交到北京档案接收机构并开具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拿证明和准迁证办理落户介绍信,再拿落户介绍信、准迁证、房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北京房本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口、拍照拿新身份证,到此北京市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落户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