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符合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个人档案里有配偶子女信息,在京方单位有落户名额,并给到个人的,按照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提交,在落户阶段提交主调人和配偶同意接收函,审核通过的就能办理档案进京了。遇到档案问题、配偶单位开具不了同意接收函的,可以咨询北京优选智嘉档案老师为您解答。
个人档案里有配偶子女信息吗
个人档案里有配偶子女信息的,在办理落户、遗产继承时,是可以提供参考信息的。
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
高新技术等私营企业、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区人力社保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办理流程:
①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人事处备案。
②人事处为申请人开通网上提交材料的账号、密码等,申请人按《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上报材料规范》内容,将准备好的材料上传到指定网址。
③申请人网上提交完相关材料,待申报单位二审通过后,按《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上报材料规范》要求的份数,将书面材料交到人事处。
④人事处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上报申请人材料。
⑤经申报单位、人事部及北京市公安局等审批后,申请人持“人事部京外方进京批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京外方进京落户手续,并根据京外方调出及调入单位的要求办理人事档案调京手续(调函需及时归入调动人员人事档案)。
办理所需材料:
(一)京方人员所需材料
①系统打印“调京人员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送单位报告;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京方人员所在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存档情况登记表,存档对应时间段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缴纳个税社保证明;
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个人档案(查阅后退回)。
(二)京外方人员所需材料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调京人员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再婚者有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加盖相关部门证明章的离婚证书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⑤与在京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京存档单位开具的接收函;
⑥政审材料、诚信声明;
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京内外均可);
⑧个人档案(查阅后退回)。
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档案问题:
①不知道档案在哪的:依据户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学校/离职单位的顺序查询;
②档案在自己手里:咨询户籍人才市场如何存入?看是否需要办理档案激活;
③档案缺材料:学籍档案找毕业学校,工作档案找原离职单位。
确保档案材料齐全,且有档案身份的,才符合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档案接收标准。
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在京存档单位无法开具接收函:
①在京单位是高校医院,配偶属于是合同工不愿开具,也不配合开户;
②在京单位是私企、个人工商户、淘宝店主等,无权开具,也不配合开户;
这2种情况,就需要自己找北京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档案和开具接收函,才能不影响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落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