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北京市和江西省开展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1号)要求,优选智嘉小编将博士后配偶档案进京要求及办理流程作出简单介绍,希望能帮到大家。
博士后配偶档案进京要求
1>博士后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2>博士后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3>博士后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
(注: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
4>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同时申请。随迁配偶与博士后婚姻登记日期须早于博士后出站日期。随迁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
博士后配偶/家属落户北京后档案怎么办,档案进京流程
1>配偶在京外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在各类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档人员)的,其人事档案关系调京参照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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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偶在京外为失业人员的,落户后按照《关于外埠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批复》(京劳社就复[2004]287号)的规定办理。
3>配偶在京外为无业(无档案、无社保缴费记录)、农业户口的,办理落户手续后,有就业意愿的,在进行就业登记时应在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建档手续;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按照《关于本市城镇户籍无档案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2〕51号)办理。
4>配偶在京外为享受定期伤残津贴人员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总体来讲,博士后配偶/家属落户北京后档案进京流程不同,分2种情况:
一是配偶在京工作单位可以从京外调档的,应直接调档;
二是配偶在京工作单位无法办理其人事档案进京,可由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前往全国博士后进出站服务窗口开具给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的配偶调档介绍信;
最后,家属代办的需携带人事处老师请博管会开具的给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的介绍信、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去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大众点评可以找到,我去的海淀的那个)办理调档函。
一般来讲,配偶/家属档案一般存放在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可选择从网上或本人前往提交调档函和离职证明。配偶/家属档案通过机要进北京一般需要半个月的时间,你会收到流动中心电话告知去过去入档,代办需要配偶手写个委托书(说明情况,含两人身份证号码)、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入档登记表。
这时去落户区人才服务中心开调函,博士后带上调函和之前的全部材料去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取家属档案,存放到北京落户区人才中心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