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通常是指由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出具的函件,用于同意接收毕业生。在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接收函是非常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之一。单位分为有人事接收权和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发出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不被允许发出接收函,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或委托人事代理部门来代发(一般只有党委机关、政府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才有人事接收权)。
档案接收函能替代调档函吗?
不能。
档案接收函是由接收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同意接收档案的证明。而调档函是由具备人事权的单位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可以调动档案的证明。只有拥有调档函,我们的档案才能被调动到下一个单位或人才中心。同理,下一个单位或人才中心也需要出具档案接收函来同意接收该档案。
档案同意接收函和调档函的区别
接收函是指接收单位开具的同意接收的函,接收函是开给调转人原单位的。调档函是在办理调转前,接收单位对调转人进行档案审阅,查看是否符合调转要求后开具的调取档案的函。调档函只是调取档案的函,不等同于调转。因此,调档函是在接收函之前出具的。
如何开具档案接收函?
1、档案接收函是档案转入单位开具的函件,申请人需要持有效个人证件到档案转入单位或人才中心申请开具。有些单位可能要求在开具接收函之前,先在档案现存单位开具调档函以供审核。
2、等待档案现存单位和调入单位完成相关程序后,档案就可以通过机要通道完成调档。只有具备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开具档案接收函,因此,在申请单位开具档案接收函之前,需要先确认该单位是否具备人事接收权。档案接收函是将档案从一个无隶属关系的单位调到另一个具备档案接收权的单位的函件。尽管档案接收函有固定的内容和书写格式,但不同部门在开具接收函时可能会使用自己规定的格式。
档案接收函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接收函是指由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出具的函件,用于同意接收毕业生。属于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单位分为有人事接收权和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发出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不被允许发出接收函,需要申请上级主管单位或委托人事代理部门来代发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