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落户时,同意接收函是至关重要的文件!但你知道该如何申请吗?又该找谁来开具呢?今天就来揭开这个问题的神秘面纱!
档案进京的接收函应该怎么开
1. 首先,需要明确由哪个单位来开具同意接收函。如果你的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权,可以直接向单位申请。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权,则需要委托位于北京的相关人才市场,例如部委人才、市人才、区县人才或获得授权的人才机构。
2. 通常情况下,申请同意接收函需要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的复印件(这对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尤其重要)。另外,还需准备户口本原件、进京批件以及外地存档机构的名称等信息。
3. 根据开具单位或人才市场的要求,递交相关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
4. 提交材料后,耐心等待单位或人才市场的审批。一旦审批通过,就可以领取同意接收函。
注意事项:
在提交申请之前,请务必确认所有材料齐全且信息准确。此外,在获得进京批件后,务必先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否则档案调动程序将无法进行。将档案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库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这对未来子女的入学、考公务员或办理退休等事务都将大有裨益。
如果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权该怎么办?
同意接收函只能由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开具。如果你的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权,可以直接申请;如果没有,则需要单位委托人才市场来开具。北京市的各个区人才市场、57家部委人才和其他授权的人才机构(非人社系统)都可以办理此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