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进京接收函的过程通常需要用人单位向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中组部申请户口指标备案。具体流程可能因单位性质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详细咨询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和要求。
接收函与调档函的性质相似:
- 档案进京接收函:这是由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函件,旨在证明该单位同意接收个人档案。它可以视为一份“入场券”,只有获得接收函,个人档案才能顺利转入该单位。
- 调档函:这是由档案转出单位出具的函件,用于申请调取档案。调档函相当于一份“申请书”,表明申请人希望将档案从原单位调出并转入新单位。调档函是档案转移的必要法律文件,具有规范性和程序性。
法律背景与实际操作
- 接收函:通常表示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相关人员,但不一定直接涉及档案的具体转移事宜和流程规范。
- 调档函:由具有人事权的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证明可以调动档案。拥有调档函后,档案才能顺利调动到下一个单位或人才中心。
如何在北京办理档案接收函
1. 如果希望在北京市办理档案接收函以进行档案转递,首先需确认档案将存放在哪个管理部门。确定接收单位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档案接收单位办理调档函。
2. 办理调档函时,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发放的人员人事登记表或其他表格,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便可领取调档函。
3. 获得调档函后,申请人可选择亲自调档或委托他人办理。如选择委托他人,需提前准备好委托证明书。
4. 在调档过程中,必须选择由原存档单位通过机要通道进行档案转递,或由专人携带介绍信送取档案,切勿自行携带档案到接收单位。
5. 任何单位和机构都不接受个人手中保管的档案,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通道处理,以确保其真实性。
6. 当档案到达存档单位后,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完成档案接收手续,方可安心。
在北京市存档时需注意的事项
1. 即使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等安全地点,为避免遗忘存档地点,建议将存档位置记录下来。
2. 定期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个人档案的状态,确保在今后使用档案时不会遇到问题。